博士后进站要求
第一条 拟招收博士后的研究组,应于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申报下一年度招收计划,经所领导批准后于每年十二月底在所网页上公布。
第二条 拟招收博士后的研究组,制订计划时应考虑三个因素:
1、确因科研工作需要;
2、有充足的经费,确保博士后的年薪不低于8万元(包括个人支付的三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3、具备研究员资格,有一定的实验室空间。
第三条 凡在国内外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曾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论文,品学优良,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者,均可申请来我站做博士后。
第四条 本所毕业的优秀博士必须满足条件(详见第五条)可以留所做博士后,但不能挂靠原课题组导师。同时递交《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优秀毕业博士生留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postdoctor.sibs.ac.cn/cp7.asp,点击《本院留院承诺书》即可下载。
第五条 生科院培养并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满足以下9条中任一条件才能申请在本所做博士后。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全国或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3、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
4、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特别奖或优秀奖;
5、中国科学院“三好学生”称号;
6、学术论文被SCI收录,且IF>8以上;
7、中国科学院重点冠名奖学金;
8、博士学位论文获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
9、中科院上海生科院优秀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资助。
第六条 申请进站的博士后,首先由招收博士后的研究组进行业务考核,考核通过者填写《生科院博士后申请表》,由合作导师签字后送所联合办公室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第七条 考核通过的国内博士申请进站做博士后,首先在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填写《博士后申请表》,网上填写步骤请参照: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进站网上申报的说明,经生科院审核同意后用A4纸网上在线打印4份,贴好照片并签名。并上交超链接中的材料: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申请进站材料一览表。
第八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上海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博士后本人户口,但不办理其配偶和子女的户口转移关系,不负责配偶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需要,博士后办公室可协助办理配偶和子女的临时居住证明及其子女的入学、入托等事宜。
第九条 国内和外籍博士后进站流程图,请查看链接: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进站程序流程图;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外籍博士后进站指南;Foreigners' Postdoctoral Application Guidance。